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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我校教師申報《2020年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稿:吳慶國 發布時間:2020-04-01

各二級學院(部門)、兩儀所:

根據《關于發布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蕪科〔2020〕22号文件要求,現将主要内容轉發如下:

一、項目類别

本次申報的市科技計劃項目類别有:定向攻關項目、重點研發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創新環境建設(軟科學)項目。項目申報方向、申報條件和支持重點等内容見申報指南(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基本要求

1.本次申報試行無紙化申請,請各申報單位嚴格遵循國家、地方各項疫情防控要求,創新工作方法,充分運用視頻會議、線上辦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組建研發團隊,減少人員聚集。

2.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市域内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含駐蕪高校),具備項目研發的基礎條件和研發能力,運行管理規範,科研誠信記錄良好。

3.項目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7周歲,原則上應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

4.承擔的科技計劃項目逾期未驗收或結題、終止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已承擔科技計劃項目尚有1項以上(含1項)未完成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同一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隻能申報1個項目(含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攻關應急項目);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申請或獲取國家及省、市财政資金支持的,不得申報。

5.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發動和申報指導工作,并對申報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核。對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資金的項目承擔單位及項目負責人,一經核實即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單”,并取消其5年内申報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

6.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高企培育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重大公共研發平台、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科技計劃項目,鼓勵産學研合作申報和區域協同創新。

7.申報單位按照申報項目總預算承諾落實自籌資金。聯合申報的項目須附合作協議,明确各方分工、知識産權歸屬等。

8.項目實施期統一從2020年4月1日起計。

項目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申報指南。

三、申報程序

1.網上申報。4月15日—4月30日12:00,申報單位通過蕪湖市科技創新信息服務平台(http://218.22.70.169:81)進行網上申報,填寫《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附件5或附件6),并上傳相關附件。(申報前請認真閱讀平台《用戶手冊》)

2.初審推薦。5月12日17:00前,各歸口管理部門對照項目申報要求和指南進行網上初審、推薦,統一将《推薦函》《項目彙總表》掃描件發送至市科技局資配科(郵箱:whskjjjhk@163.com)。推薦名額5月初另行下達。

3.統一受理。5月15日前,市生産力促進中心依據推薦函和項目清單,完成申報項目的網上統一受理并推送至歸口科室。

4.審查評審。5月20日前,各歸口科室完成形式審查工作。6月10日前完成項目評審,6月底前完成項目立項

備注:

1.我校教師申報,請于4月20日前,按照申報要求,首先上傳科研管理信息系統,學校根據推薦名額進行評審後,再集中組織上傳“蕪湖市科技創新信息服務平台”。

2.聯系人:吳慶國 王韬遠,聯系電話:5777683/5777673

3.申請書和申報指南請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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