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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提名工作的通知

發稿:吳慶國 發布時間:2020-06-03

各單位、部門:

教育部已啟動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以下簡稱高校科技獎)項目的提名工作。根據《安徽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皖教秘科〔2020〕28号)精神,現将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條件

提名項目(人選)必須符合《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有關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提名項目第一完成單位是國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專著)應當2017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表,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7年12月31 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3.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後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隻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

5.已獲得或正在申報的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獎勵的項目技術内容和已通過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形式審查但未獲獎項目相關技術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6.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和已通過形式審查但未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20年度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

7.專用項目的相關内容應當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應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材料要求

各類項目均按照通用項目或專用項目的分類分别填寫、報送。專用項目是指内容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除專用項目外的其他項目均為通用項目。

(一)推薦書填寫

1.推薦書是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推薦單位/提名專家或組織按照《202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見附件)要求,如實、準确、完整填寫,并對完成人(青年科學獎候選人)的政治立場、師德學風、教書育人等情況進行評價。

2.專用項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進行成果登記,參照推薦書模闆(可從管理信息系統下載),按照保密規定填寫和推薦。

(二)材料報送

電子版:請填寫相對應類别推薦書(見附件)于6月20日前報送科研處,同時遞交支撐材料。

紙質版:通用項目紙質推薦書4套,附件一并裝訂成冊;專用項目紙質推薦書12套,附件一并裝訂成冊;如有回避要求,回避專家申請表3份(見附件,選填)。紙質材料于6月15日前報送科研處。

聯系人:吳慶國

聯系電話:577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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